第(3/3)页 一连干了几日。 温慕宁脸色都变得憔悴不堪,尽管体力值, 现在已经直逼成年男子的力量了。 但是因为要早起晚睡,干的全是体力活, 身体还是有些吃不消的,好在这几天,饭吃的不错! 每日中午的时候, 看着程千宇给她送过来的白面馒头, 或者是玉米面和白面掺杂的面做成馒头, 或是做成疙瘩汤, 里面还加了香油,吃着格外的香,有胃口。 大家吃着杂粮干饼子,心里恨极了她。 温慕宁她们一家之前是村里最穷的,穷的只能每天现挖野菜去吃, 现在比她们任何一家吃的都要好, 偶尔吃一顿还能理解,顿顿白米饭大白馒头,大家早就心里眼馋的紧。 时间过得很快,转眼已经半个月过去了。 大队长媳妇儿突然到她家,让她去赶海, “慕宁,现在到了赶海的时间了,你们赶紧准备准备,我告诉你们一个非常好的地方, 就在南山脚下那一片海,那里鱼非常的多,就是有些偏僻,不过偏僻不怕, 大家都在一个村子里,也没什么好怕的!我保证只要你去, 你肯定能抓到大鱼,跟着大家一起抓,说不定只能捞到一些小虾米!” 大队长媳妇拍着胸脯连连说道。 【叮!收到大队长媳妇的建议,去南海边捡鱼,完成建议奖励一只山上落单的瘸腿野猪。】 大队长媳妇看着温慕宁那张脸。 眼里闪过一丝晦暗不明,她的小儿子这几天吵着嚷着要娶温慕宁。 温慕宁这狐狸精长相她可不敢给儿子娶回来。 整个一搅家精, 更别说温慕宁还嫁过人,她男人不在家,她说不定已经是个破鞋了。 这次把温慕宁那张狐狸精的脸毁了,看她还怎么在村里招人惹眼。 南海那边很偏僻,实际上那里鱼多不多, 她不知道,但那里有大片的橡胶林,经常有野猪去喝水。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