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途中,他们打开背包换上了在海岛上的作训服。 武器,他们只用得惯从巨坑里带出来的陨铁短刀,匕首大小。 “咱们把野猪和麋鹿留给天可汗他们吧,毕竟他们有马跑得过这些猎物,咱们挑那些不爱跑的抓。” “嘿嘿,大王子,你可真是个大好人。” 于是,大好人带着他的人形大杀器团队,在皇家猎场放开了手脚. 预计七天的围猎,通常比赛结果会在第六天开始结算。 到了第五天,武将和权贵们只觉得今年的骊山猎场貌似有些不对劲。 野猪、羚羊、小麂、野兔之类的他们确实打到了一些,可厉害些的老虎、黑熊、豹子之类的是一个都没见着。 猛兽虽然有固定的地盘,但也不是一直在原地不动的。 他们闹的动静这般大,这些猛兽夜里都不出来凑凑热闹的吗? 隔了几个山头的大黑熊,在死之前也很是愤慨: 它想是想捡漏来着,外围的羚羊和兔子都慌慌张张往内山跑,送上门的口粮也得亲自下山取啊! 结果,它这个食物链高端的王者,就成为了怪物口中的猎物! 以往它无往不利的熊掌还没来得及扇出去,熊头就被几只全身长满了草的怪物给定住了。 怪物的实力实在是太强了! 它用尽了全身的力气都没有挣脱开来,卸力后就被扭断了脖子。 这个死法,倒叫熊没有受大罪! 之所以没有被剁头,是因为某王子说,长安的皮货铺子里,猎物的皮越完整越值钱。 还有这个大黑熊前掌,听他阿姊曾经讲过,说是极致的美味。 就是不知道天可汗带来的御厨,会不会做呀? 行宫里。 连续打了三天猎,已经过足了瘾的天可汗,扯下了一只金黄焦香的炙兔腿大口大口的咀嚼着。 行宫里,他想吃什么可没有人出来劝谏。 好不容易才能痛快吃肉,他觉得天都比以往蓝了些。 三下五除二吃完了半只兔子,发出了满足的喟叹: “香,还是朕亲自打的兔子吃着香!刘都尉啊,你们说,今年的秋围谁最有机会拔得头筹呀?” 他的侍卫军首领皱着眉,认真的想了半晌,摇头:“不好说!” 今年不但有番邦各种的使者下场,长安城好些国公家的后代们也来露脸了。 第(2/3)页